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有序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7月22日-8月2日开展审核评估教学档案材料第一轮校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近三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的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档案材料(试卷、论文、报告、成绩单等)、毕业论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等材料(详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
学校成立以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人员、学院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审核评估检查工作组,负责检查工作。
(一)学院自查自改阶段
7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等自查、自改。
(二)学校检查阶段
7月22日-8月2日,学校集中进行教学档案检查。
(三)反馈整改阶段
每次检查后,教务处将教学档案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于8月19日前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需明确一名联络员,7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112。
2.各学院(部)于7月21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lgjwc112@163.com。
3.各学院(部)需准备纸质版的教学档案清单,供专家组现场随机抽取。教学档案若以电子版形式归档,请准备电脑。
4.各学院(部)需安排专人全程配合专家组检查工作并做好问题记录,以便整改落实。
教务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