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优秀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申报范围
凡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23年通过鉴定结项的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接受以单本教材形式申报。
(二)推荐名额
1. 各教学院推荐数量为本学院本科专业数量,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推荐。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各推荐2项。
3. 大学英语、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承担学院增加推荐1项(限上述课程教师申报,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推荐)。
4.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推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推荐1项。招生就业处承担《创新创业基础》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两门课程的专职教师作为一个推荐单位限额推荐1项(限上述课程教师申报,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推荐)。
5. 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人员所主持的项目统一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根据申报数量的30%确定推荐指标数量并组织推荐。
2023年结项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单独推荐,不占各单位推荐指标。
二、奖项设置
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南阳理工学院。
(二)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教改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三)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成果,但可在其他成果内作为参与人,参与成果不超过2项。
(四)申报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和引领示范价值。
(五)教改项目产生的论文和著作必须标署“南阳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字样。
(六)已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项目组)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材料
1.《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
2. 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 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参考内容见附件),(5000字左右,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4. 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5. 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6. 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 新闻媒体报道(校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8. 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1份(电子版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成果名称”),汇总表纸质版1份,其他材料纸质版5份。第一项《申请书》单独装订,第3-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要求见附件),双面打印。纸质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1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崔少博
联系电话:60285681
报送时间:2024年8月1日下午16:00前
报送地址:行政楼115室,电子邮箱:164114409@qq.com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