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班级学业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20〕13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班级学业导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周期
班级学业导师考核周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考核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班级学业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20〕136号)要求,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中应明确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及组织领导机构。
2.本科班级学业导师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高于所在学院学业导师总人数的15%。
3.原则上以下学业导师不能评为优秀班级学业导师:
(1)所带班级学生学业成绩、学风明显低于本学院其他班级;
(2)毕业审核时班级学生出现因公共任选课学分数不足或未修读鉴赏类课程不能毕业的。
三、考核材料提交
1.请各教学院于下学期第二周之前将班级学业导师考核方案及班级学业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2室);
2.若班级学业导师变更,须一并提交《学业班级导师变更申请》(见附件2)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lgjwc112@163.com。
附件:1.班级学业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班级学业导师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