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听课制度》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听课任务,及时收集听课材料。
具体听课数量如下:
1.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其他校级党政领导不少于4学时,至少听1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2.学校各机构处级干部及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科研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级干部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3.各教学院(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其他院(部)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务办主任(副主任),科研办主任(副主任),学工办主任(副主任),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4.承担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各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学时。
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听课记录表提交至教务处112房间。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