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导意见》(南理工字〔2022〕4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1、2023年度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2023年度不在学校的(外出学习、调离、退休)和新进教师(教学任务不满一年)不在考评范围内。
2、承担本单位课程的外聘教师单独考评,作为继续聘任的依据。
二、考评等级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考评程序
各教学单位按照《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导意见》和本单位考评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有序开展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6日前提交《_____院(部)2023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和《_____院(部)2023年度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考评结果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四、非教学单位教师考评
在教务处报备的非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于4月26日前提交《非教学单位教师考评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nylgxyjwc@163.com邮箱。
五、注意事项
1、教学院(部)行政人员及有课的辅导员应在课程承担单位考评。
2、直推的优秀在备注栏里写明直推理由。
3、不是本单位教职工(校内其他单位)的在备注栏里写明现所属单位名称。
六、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考评结果纸质版报送行政楼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nylgxyjwc@163.com邮箱。
联系人:江莉莉 电话:62073880
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