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通识教育示范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和学校资格审查等程序,依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及申报情况,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102-1室)。
联系人:崔少博,联系电话:60285681。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