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豫学位〔2025〕3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6〕12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7年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学院和专业要求
申报专业为我校现有全日制本科专业,已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且已有四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专业专任教师队伍充足,教学基础设施、实验实训、实习场地等教学资源能够保障辅修教学开展。
2.数量要求
我校已经成功备案了英语、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按照文件规定我校2027年新增备案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不超过3个。
3.培养方案要求
编制独立完整的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总学分≥50学分;课程设置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毕业设计(论文)为主;明确课程标准、实践教学、考核要求、学位授予条件;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与同名主修专业质量标准保持一致。
4.需求论证充分
申报学院须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生报考预期、专业特色开展可行性论证,充分评估师资负荷、教学安排、开班规模,对面向招生的主修学生范围予以明确。
二、申报需提交材料
1.《学校开设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申请》;
2.《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
3.《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附件2);
4.有关证明材料: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1.学院自评:申报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在此基础上填写《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附件2),收集、整理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11月3日前,各申报学院须提交上述纸质材料(含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字,一式3份),同时报送全部材料电子版本至教务处邮箱nylgxyjwc@163.com。
附件:1.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3.《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豫学位〔2025〕3号)
教务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