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推进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自即日起,缓考申请手续将全面转为线上办理。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考适用情况
1.因病住院治疗:需在考试前3天提交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突发疾病:学生在考试前3天内或考试过程中突发疾病,无法参加或完成考试者,向学院提出缓考申请,于事后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急诊病历,并补办缓考手续。
3.代表学校参加竞赛:代表学校参加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等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特殊情况: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缓考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线上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学生申请”—“缓考申请”,选择申请缓考的课程,上传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假条等),点击确定,系统自动推送至学院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2.学院审核
(1)辅导员登录系统后进入“系统管理”—“待办事项”,收到学生发起的申请,根据学生申请原因及上传附件内容给出对应的审核结论。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2)教学院长登录系统后进入“系统管理”—“待办事项”,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和辅导员审核结果给出对应的审核结论。
3.结果查询
学生可在提交后2日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若未进行审核,可联系相关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缓考资格生效;审核未通过的申请,学生需按原安排参加考试,否则视为缺考。
各教务办主任可通过“考务管理”—“缓考管理”查看学生缓考情况。
三、注意事项
1.缓考申请应在课程考试开始前3天提交,突发情况需在课程考试后24小时内补交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缓考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申请缓考的考生将随下学期补考考试一同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学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4.缓考成绩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的成绩单中。如缓考成绩不及格,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补考、重修。
四、其他要求
1.线上缓考申请为唯一有效途径,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2.相关审核人员应尽早完成缓考申请审批,保证不遗漏。
3.线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所在教务办公室或教务处。
附件:1.学生缓考申请操作流程
2.缓考审批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