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55 号)文件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
(一)重修对象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修综合成绩在41分(不含41分)以下的;
2.上学期重修未通过的。
(二)重修安排
1.课程重修人数在30人以上的需开班重修,由课程承担单位织任课教师按照排课程序进行编排,并在选课管理拉选重修学生名单。
2.不满足开班重修条件的课程,可以根据当前学期课程在选课管理拉选学生跟班重修。
3.若本学期未开设对应重修课程,可在重修管理-课程互认管理选择学分相同,课程类似的课程进行互认,再进行跟班重修。
4.若无法进行课程互认,各教学单位可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自学重修。
5.如出现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部分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向任课教师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参与部分听课,但需完成规定的作业和实验,方能参加课程考核。
(三)重修考核
重修考核随课程期末考试一并进行,成绩构成与开课课程一致。
(四)重修时间
各教学单位在第3周结束前完成开课重修编排和学生选课工作,第4周进行重修。
二、补考
(一)补考对象
1.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初修综合成绩在[41-60);
2.上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
3.需参加重修的毕业班学生可随本次补考一并考试。
(二)补考时间
本学期补考安排在第5-6周进行,各教学单位在第3周结束前完成考试编排,并提交考试安排表。
(三)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成绩按本次考核成绩,各教学单位在第8周前完成成绩录入。
三、其他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完成重修、补考编排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要重视重修课程的过程管理,不得降低学习要求,忽视课堂管理,加强补考巡查力度,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不再安排重修、补考,学生可在本学期重新选修课程学习。
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