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南理工字〔2017〕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采用专业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的办法。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参照《南阳理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南理工字〔2017〕59号)有关精神,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体现专业特点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评选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及组织领导机构。
2、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审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和评选标准,把真正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出来。
3、各学院评选的优秀毕业设计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尽量覆盖各个专业。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名额 |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名额 |
传媒学院 |
208 |
6 |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235 |
7 |
范蠡商学院 |
597 |
18 |
土木工程学院 |
307 |
9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915 |
28 |
外国语学院 |
185 |
6 |
建筑学院 |
250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380 |
12 |
教师教育学院 |
235 |
7 |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172 |
5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268 |
8 |
智能制造学院 |
528 |
16 |
数理学院 |
7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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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重复率检测结果符合A类或B类标准(详见关于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https://www.nyist.edu.cn/info/1046/13090.htm),且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的重复率检测结果合格。学校将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进行核对,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将予以取消评选资格。
5、本次评选不限定每位教师申报一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予以递补。
6、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评选过程的相关材料(评选方案、评审会现场记录材料等)需留存归档,评选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检查。
三、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南阳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格式详见南理工字〔2017〕59号《南阳理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附件2。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电子版)一份。
3、全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汇总电子版一份,按照推荐汇总表顺序排版。缩写稿格式详见南理工字〔2017〕59号《南阳理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附件4。
以上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2),电子版发送至nylgsjjx@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