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改项目的管理,根据《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63 号)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之前申请延期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鉴定结项,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鉴定结项原则
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项目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鉴定结项条件
(一)一般项目鉴定结项条件
1.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在CN期刊上发表一篇与课题内容有关的教改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2.提交字数在5000字左右的结项报告。
(二)重点项目鉴定结项条件
1.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在CN期刊上发表两篇与课题内容有关的教改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2.提交字数在5000字左右的结项报告。
三、鉴定结项要求
(一)本次鉴定结项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二)各项目组提交鉴定结项书、结项报告和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各3份,鉴定结项汇总表纸质版1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4114409@qq.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15室。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8:30前。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