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学工程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召开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2021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2。
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073873。
附件:1. 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拟通过名单
2. 2021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拟认定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