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行政楼102-1室
科 长:徐 源 60287180
副科长:史彰民 62073875
1、对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进行研究,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2、制订培养方案顶层设计框架和质量标准,并组织各专业进行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论证和教学实施等。
3、制订与培养方案配套的教学大纲设计框架及质量标准,组织安排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印制、实施工作。
4、制订各类课程的教学质量标准,并进行具体的实施和保障。
5、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并进行具体的实施和保障。
6、组织专业负责人进行基于OBE教育理念和质量标准的学习、交流和研讨。
7、组织制订教学质量保障的相关机制、制度和措施。
8、做好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等相关工作的配合和推进。
9、负责专业建设及优化调整工作,组织新增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等相关工作。
10、做好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